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芳郊草绿,雨霏霏、将近花朝时候。乍暖乍睛寒尚峭,醺作飞琼遍覆。
万树冰澌,一帘玉映,忆得人如旧。剡溪夜访。至今韵事还又。
猛想昔日梁园,邹枚授简,顷刻千言就。握管如君多逸思、犹伴阶除鹤瘦。
强半春光,凄迷烟柳,把韶华催骤。杏花开也,上林沽遍春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