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可叹浮尘子,纤埃喻此微。宁论隔纱幌,并解透绵衣。
有毒能成痏,无声不见飞。病来双眼暗,何计辨雰霏。
乍可巢蚊睫,胡为附蟒鳞。已微于蠢蠢,仍害及仁人。
动植皆分命,毫芒亦是身。哀哉此幽物,生死敌浮尘。
但觉皮肤憯,安知琐细来。因风吹薄雾,向日误轻埃。
暗啮堪销骨,潜飞有祸胎。然无防备处,留待雪霜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