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大叫高歌,脱帽驩呼,头没酒杯里。记昨年、马角未曾生,几唤公为无是。
君不见,庄生漆园傲吏,洸洋玩弄人间世。又不见信陵,暮年失路,醇酒妇人而已。
为汝拔剑上崦嵫。令虎豹、君门勿然疑。古人有云,虽不得肉,亦且快意。
君言在辽西,大鱼如阜海无际。饥咽冬青子,雪窖人、聊复尔。
土炕夜偏长,烛花坌涌,琵琶帐外连天起。更万里乡心,三更雁叫,那不愁肠如醉。
我劝君、莫负赏花时。幸归矣,长嘘复奚为。算人生、亦欲豪耳。
今宵饮博达旦,酒三行以后,汝为我舞,我为若语,手作拍张言志。
黄须笑捋凭红肌。论英雄、如此足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