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不饮强须饮,不饮奈何明。也曾劬秃当了,依旧滑如冰。一吸金波荡漾,再吸琼楼倾倒,吾杓亦长盈。试入壶中看,只似世间晴。
饮连江,江连月,月连城。十年离合老矣,悲喜得无情。想见凄然北望,欲说明年何处,衣露为君零。同此大圆镜,握手认环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