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看残红。词功怎比西风。镇无聊、吟残秋雨,怕他滴碎梧桐。
退之嗔、漫驱穷鬼,可之谚、妄骂书僮。仆本惊心,却无恨意,耻凭诗句解忧忡。
四十载、孤怀落落,何必强求同。只消受、碧分涧水,青染江峰。
此番来、欲归未得,一身流转如蓬。算范云、城偏老友,怜何逊、年少辞宗。
扫叶频劳,剥蕉待证,与君齐唱大江东。更为我、连环劈断,一字欲研穷。
真思向、前身梦晋,细诘来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