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昔人何人爱岩壑,为山未成储荦确,散落支床压酒槽,大或专车小拳握。
幽人邂逅为绝叹,修绠趣取寒泉濯,峭峰幽窦相吐吞,翠岭丹崖渺联络。
石不能言意可解,问我胡为怜寂寞?人间兴废自有数,昔弃何伤今岂乐。
斯言妙矣予则陋,敢对石友辞罚爵。
为君宽作十日留,在眼便同真著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