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泄柳惟应况段干,闭门绕座青琅玕。此君对我心俱静,感事看花泪未乾。
尘土何曾眯慧眼,乾坤元只付忠肝。从来未作逢场戏,敢道随身有木竿。
前屯自古瑞州城,兵火空馀一塔撑。至圣庙前剩有树,三山堡内半鸣钲。
楼台倒下貔貅静,肉薄俄惊神鬼轰。提剑须叟虏首至,将军不减赵奢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