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买春紫陌。拥万马涛来,弄潮人喜。问津那处。怪支机赠石,汉槎楫舣。
浪杳云沈,为恁鳞鸿又误。放灯里。怕蜃雾幻楼,昏到庭户。
天醉谁与语。任蝶浪蜂狂,恣情飞舞。待风唤去。奈园林遍绿,乱莺无主。
刬地残红,恐惹啼鹃更苦。正延伫。碎羁魂、暮众零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