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前年重九日,黄衣携御椠。
抗牍回天聪,批鳞蒙帝念。
虽惭献六箴,犹许疏十渐。
去年重九日,石鼓偿原欠。
菊丛对佳客,萸觞倾旧酽。
一时啸咏狂,万丈词华艳。
今年重九日,龟息静中验。
亭前寒叶落,楼外晴波敛。
故人何殷勤,清樽持潋滟。
思君甲辰疏,拟昔尚方剑。
士锋皆辟易,忠舌为饫餍。
回首今七秋,日月光同掞。
知暂陆浑游,难久承明压。
老我思荷锄,一壑柴桑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