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濯锦江心一沤发,清涨四溟波浪阔。
引得风流小玉归,无限龙鱼遭搅聒。
紫罗帐里明月珠,把作栗蒲撩乱{上杀下木}。
一方孤迥峭巍巍,十字纵横活鱍鱍。
我昔堕渠齎瓮中,倔强依前淹不杀。
而今寰宇幸清平,谁道岷峨在天末。
昨夜西风撼太虚,石牛惊走泥牛喝。
一吸沧溟彻底乾,憍梵钵提长吐舌。
大悲千眼擘不开,无言童子空忉怛。
炷香为寿阿僧只,绍兴五年八月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