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嵚崎宝山麓,乱石如斗兽。云根尽中空,嘘吸弄昏昼。
兹山颇似之,无乃共灵构。如何在人境,有此泉石囿。
深岩隐荟翳,竹树两森秀。坡陀接烟磴,足力恣所究。
恍然天地开,远目千嶂骤。中营五亩宅,何必封石窌。
桑麻无外求,茶果供日富。夭条列僮奴,花草更黼绣。
生生所应有,取足谢奔走。嗟余四方志,老大无一就。
对此寸心惊,无因托圭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