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非花 其二

画眉笔,定情诗。莺儿懒,蝶儿痴。天涯依旧生芳草,妾苦思郎郎不知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猜你喜欢

绮堂嫔御坦春容,暂止连绵组绣功。却取诗书共披阅,终朝歌演二南风。

滁上分忧老外郎,昔年曾此典南漳。

双旌引过题桥路,五里迎归衣锦乡。

种是万朱松树在,至今民唤作甘棠。

担疏钞行脚,大负不平气。

失脚到龙潭,未惬平生意。

吹灭纸灯时,拶著娘生鼻。

便将一炬火,烧却闲故纸。

从兹愤愤觅冤仇,一条白棒掀天地。

草径无边绿,江空见底清。

遥峰横晚色,古木逢秋声。

客舍孤云远,乡心一雁鸣。

凭高寄吴楚,倚杖独含情。

景物随人也解愁,年来谖草不忘忧。

薇官自缚敢辞冷,倦鸟纵归何处投。

一岁又闻禾黍熟,百年惟喜甲兵休。

人生佳节真难遇,莫惜重阳菊满头。

湿翠浮草芽,空青散木杪。

轻舟理横塘,归人渡清晓。

栖鸦返故巢,潜鳞濯新藻。

倒景淡斜晖,回飙荡晴昊。

衡门夜不扃,燕坐事幽讨。

落叶秋自飘,残花春懒扫。

我欲往从之,税驾苦未早。

挥手谢孤云,去去没苍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