贺新郎 其一

旧恨如潮犹可记。潇湘水化灵均泪。著耳杜鹃啼。王孙独未归。

帘栊清露滴。惆怅鸦飞夕。闲立画楼东。秋花故故红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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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篇浑不费安排,霁月光风自满怀。岭海声名谁得似,一家句法老诚斋。

关塞云西路,僧庐左右开。

过岩逢石坐,寻水到源回。

天籁吟松坞,云腴溢茗杯。

宫城才十里,导骑莫相催。

想望独登城上台,重云不见首勤回。久分笑语心几塞,忽得诗书眼为开。

草褐岸巾随鹿豕,佳山野水外尘埃。公名方与风霆远,未可窥余寂寞来。

朝奉清心自皎然,应将外物比腥膻。诗歌与性相娱乐,声色因丧永弃捐。

有义眷余东野旧,无能留子北窗眠。殷勤为釂陶家酒,更送瓷杯与竹笺。

无心学隐沦,此去向吴津。

千古是非地,一灯烟雨村。

烽尘连楚戍,榆柳隔淮春。

别后新吟句,何人可共论。

何处少人事,西山旧草堂。晒书秋日晚,洗药石泉香。

浚岭有朝雨,北窗生夜凉。从劳问归路,峰叠绕家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