忆萝月 吊朱三夫人周湘云女士

夫君同调。海外相逢笑。谁料女中称管鲍。山荆与子交尤早。

伯鸾夫妇怀思。寄居庑下情痴。记拉看花偕往,何堪重话当时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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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离别苦,满腔情绪,同是天涯。楚王台下,狂歌击剑,豪气堪嗟。

九边处处蹄痕,飞梦逐龙沙。往事话凄凉,长城万里,几处悲笳。

榆关独立久,望渤海辽阳,落日西斜。战血余腥在,念匈奴未灭,何以家为。

春风吹断秋草,趁大好韶华。数出塞征鸿,沉沉暮色笑归鸦。

宿有周庐候有亭,兴王规制陋西京。日明草色千川碧,云接松林万里平。

宝轸薰风阊阖肃,清台午漏泰阶明。小臣职在论思末,日向庭前验鹊声。

怪兽五采,尾参于身。矫足千里,倏忽若神。是谓驺虞,诗叹其仁。

不但尘非我,光昭亦是天。实中是人主,珍重一峰传。

夜永留清坐,诗臞称病客。

溪鸣风处停,月湿露中松。

喜事何曾梦,灯花诳杀侬。

欲归归已得,归得却无悰。

事有俄顷间,遗臭及万代。

吾观於期人,不过一字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