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桃红 泪

一掬东风倩。洒向灵均传。杜牧重来,紫云未嫁,十分凄恋。

写相思、红雨湿天涯,有丝丝如线。

转眼芳菲变。却洗梨花面。枕畔灯前,行行点点,啼痕谁见。

更何堪、簌簌滴湘裙,看明朝都遍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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袅丝翘足傍澄澜,消尽年光伫思间。
若使见鱼无羡意,向人姿态更应闲。

此身初不敢图安,老去偏忧行路难。

欲调舟车难用法,偕行仆从只宜宽。

已持食节多虞病,嫌重装囊少虑寒。

且替疲兵弃守宅,诗成莫惜寄来看。

当年写韵人何在,明月犹悬写韵轩。便欲同君一西去,夜寒天外醉婵娟。

山气空濛暑气收,南箕落落月如钩。松涛忽卷三更雨,林籁俄惊六月秋。

破瓮从他中夜舞,敝裘怜我少年游。夜来起坐空长叹,生不成名已白头。

一犁耕老脱危缰,从此逍遥下石冈。野食不须愁自觅,道旁秋浦荻芦黄。

既而过之,未尝不弥日忘归。至於一邱一壑,心通神解,殆不容声。自是朝夕与之期,邻里与之游者,盖十有二年。己未五月,复别於燕之传舍。及其得官汴梁,仆已去彼,怅然之情,日日往来乎心也西山六街碧,尝忆酒旗秋。神交一笑千载,冰玉洗双眸。自尔一觞一咏,领略人间奇胜,无此会心流。小驿高槐晚,绿酒照离忧。木犀开,玉溪冷,与谁游。酒前豪气千丈,不减昔时不。谁识昂藏野鹤,肯受华轩羁缚,清唳白苹洲。会趁梅横月,同典锦宫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