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桃红 泪

一掬东风倩。洒向灵均传。杜牧重来,紫云未嫁,十分凄恋。

写相思、红雨湿天涯,有丝丝如线。

转眼芳菲变。却洗梨花面。枕畔灯前,行行点点,啼痕谁见。

更何堪、簌簌滴湘裙,看明朝都遍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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囊中书是居山写,海畔家贫乞食还。吾子莫愁登第晚,
古人惟爱贱游闲。舟行散适江亭上,郡宴歌吟蜡烛间。
从此乐章休叙战,汉兵无阵亦无蛮。

画角城头向晚悲,邓侯归旆已临歧。西郊祖帐倾簪绂,南国离声动管丝。

千里去思歌邵父,三年遗爱泣吴儿。甘棠寂寞江边路,正是清阴蔽芾时。

萤

翩翩岂自知,历历眩群飞。故作穿疏牖,时来鉴薄帷。

助明清夜永,除害一身微。秋草隋宫路,茫茫旧赏非。

少日无双誉,中年叹数奇。音徽叔度比,治迹次公为。

羔雁徒三至,牛鸡不两施。空令吴楚地,阡陌有馀思。

马上啼痕染别衣,琵琶有恨寸心违。妾身未怨丹青误,只怪和戎事已非。

谁种白莲花,秋到花开处。陶令腾腾醉欲归,香满庐山路。

莫笑出青泥,心净还如许。一片琉璃照影空,常向波中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