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玉案 有寄

落花愁见江南路。感客里,光阴度。鹦鹉前头休尽诉。

同心鸳镜,双声鸾谱。又是今生遇。

罗巾满写相思句。最是愁人天欲暮。折得柳条无寄处。

绾成双劫,叮咛燕子,衔向天涯去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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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十九十老可惊,白发森然憎镜明。

身当游岱尚少驻,书欲藏山殊未成。

大儿为国戍绝塞,季子伴翁亲短檠。

古人已矣不可作,夜阑抚几叹平生。

莫言斯坐易,虽我亦来稀。

野色不相忌,人颜安可依。

鼠惊寒吹落,樵束乱青归。

根下沉眠者,方知生世非。

幽行已三里,村落半摛扉。只鸟时依树,孤萤不上衣。

月高人影小,潮定橹声稀。沿水星星火,归惊宿鹭飞。

维舟江岸偶相邻,还与吾翁是故人。

颜貌不知今日改,姓名方记旧时亲。

少年壮笔生应贵,白发青衫今尚贫。

一笑羊城聊适意,明朝话别两酸辛。

芳歇红稀蝶懒来,潇潇风雷送春回。

绿阴如许无人看,软玉枝头已有梅。

嫩绿扶疏红倒垂,红閒黄染数茎丝。

牢存本色心为主,懒竞时妆面向谁。

受二气中开止昼,当三伏里傲炎曦。

阴崖故国长安路,万里倾阳共藿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