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十年官不进,敛迹无怨咎。漂荡海内游,淹留楚乡久。
因参戎幕下,寄宅湘川口。翦竹开广庭,瞻山敞虚牖。
闲门早春至,陋巷新晴后。覆地落残梅,和风袅轻柳。
逢迎车马客,邀结风尘友。意惬时会文,夜长聊饮酒。
秉心转孤直,沈照随可否。岂学屈大夫,忧惭对渔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