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鲁国一杯水,难容横海鳞。仲尼且不敬,况乃寻常人。
白玉换斗粟,黄金买尺薪。闭门木叶下,始觉秋非春。
闻君向西迁,地即鼎湖邻。宝镜匣苍藓,丹经埋素尘。
轩后上天时,攀龙遗小臣。及此留惠爱,庶几风化淳。
鲁缟如白烟,五缣不成束。临行赠贫交,一尺重山岳。
相国齐晏子,赠行不及言。托阴当树李,忘忧当树萱。
他日见张禄,绨袍怀旧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