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我有一斗酒,青天洒浮云。浮云散尽月光醉,天地与我同氤氲。
我有一掬泪,送君归洒文江波。人生禄仕为亲养,得禄亲丧将奈何。
去年八月秋风清,我尚衰麻辞玉京。匆匆流电别乡里,蚤夜载笔趋承明。
今年八月送君归,忍着衰麻更彩衣。寄言具庆高堂者,莫遣徒为风木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