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麟原有幽斋,萧然仅环堵。畴其托真栖,于焉号稽古。
鸿荒世已远,羲轩邈难睹。至治论唐虞,斯道集邹鲁。
人文既已开,脉脉垂微绪。不有博洽功,精妙何能举。
若人元献裔,家学绍伊祖。搜罗极玄赜,注述昭天序。
韦编穷岁月,青灯坐风雨。但知卷中趣,宁辞我心苦。
尚友惟圣贤,骋怀隘寰宇。坐此固非癖,灵台澹容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