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刚肠厌徇俗,老眼饱阅世。
读书学经纶,亦颇识一二。
妄意糟粕中,啜哜得馨旨。
终然不可用,落落多左计。
慨念古人远,莫救吾道弊。
修溪有短簿,今工习凿齿。
贻我琼瑶章,有美而无刺。
内视才具短,不能尺有咫。
赠言虽甚宠,借玉恐未是。
公等必飞扬,我老惟退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