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珵,字纯父(《乾道四明图经》卷一○舒亶《西湖记》)。神宗熙宁五年(一○七二)以殿中丞知滑州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三五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移苏州(明正德《姑苏志》卷三)。六年,除成都府路转运使,旋改知邠州。八年,知明州,疏浚西湖,积土为十洲,一说绍圣中知明州。有《宣城集》三卷,已佚。今录诗十一首。
人法地天,道法自然。黄帝遗玄,象罔得焉。如髣如髴,行于万物。
刳心以乞,虚而不屈。漻乎其清,金石考鸣。冥我独情,世耳群惊。
为众父父,忘其族祖。为三祝主,未闻多苦。子高就耕,丈人依圃。
兄尧未甘,况复侯禹。嗟彼全人,体性抱神。标枝野鹿,为浑沌邻。
愧尔波民,道谀终身。尊严世俗,逾于君亲。合譬辞饰,以天下惑。
厉夜生子,取火宜亟。谁为尔贼,臭味声色。内盈栅柴,外重缴纆。
交臂历指,安可为得。苟非天德,休言帝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