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君性我所谙,我心君所知。凡我之所短,君亦时有之。
谋事恨太锐,临断恨太迟。持论恨太高,徇俗恨太卑。
人道自近始,贫富理不齐。君自不得饱,欲疗何人饥。
乞醯乞诸邻,圣哲有明讥。被发救乡人,智者所不为。
且如与人交,交有非所宜。白黑不复择,豁豁倾心脾。
汎爱岂不可,后悔终自贻。又如与人言,宁复无失辞。
刺口论成败,白眼谈歌诗。世故彀黄閒,能不发其机。
闻君作损斋,似觉豪华非。惩忿与窒欲,百年有良规。
与子各努力,岁晚以为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