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戡(1141—1182),南宋官吏。字定夫,福建仙游人,蔡襄五世孙,蔡伸嫡孙。始居武进,初以荫补溧阳尉,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进士,累官宝谟阁直学士。七年,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。八年,知江阴军。历广东、京西转运刮宫,广东、湖南提刑。淳熙十年(1183)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,寻徙淮西总领。光宗绍熙元年(1190)为浙东提刑,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兼知临安府,再任湖广总领。宁宗庆元二年(1196)知隆兴府。嘉泰元年(1201)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。勤政爱民,赢得清声。生性洒脱,不肯与权奸为伍。韩侂胄掌权后,便告老还乡。才华出众,著作甚丰。
痛哭红丸疾不起,选侍不移难未已。拥驾嵩呼九庙安,六日出宫头白矣。
阁臣庸劣内臣私,刘孙赵左相维持。小臣再召预顾命,寸心耿耿先皇知。
岂不闻万工部,朝上弹章暮膏斧。岂不闻刘知府,夜醮未终惨对簿。
肝胆义激死生轻,二十四罪血缕缕。此疏一入会极门,凶珰骇栗褫其魂。
不杀东林无东厂,按名点将烟尘昏。吁嗟乎!委鬼当头立,茄花满地红。
白日矫翻三大案,群小罗织争为功。纵诛失律熊经略,岂有贪赃杨大洪。
死囚一呼臣节表,冷光远映黄芝草。编公手疏涕交横,楚浦风雷护遗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