邹卿森(1643-1712),字衡湘,号心岳,江苏无锡人。以诗文、绘画名于时。尤善画人物。
(古有理王,能守清一以致无刑,故为《至理》之诗
一章三韵十二句)
理何为兮,系修文德。加之清一,莫不顺则。意彼刑法,
设以化人;致使无之,而化益纯。所谓代刑,以道去杀。
呜呼呜呼!人不斯察。
君不见天宝词人高达夫,行年五十执金吾。一朝作诗遇杜老,声华奕奕留吾徒。
君不见成均胄子视懋学,五十无闻甘寂寞。一朝坛上逢胡君,奋臂词林问前矱。
沉吟二事迹颇奇,千载何当复遇之。汝为常侍理或有,我说杜甫人争嗤。
丈夫有志未可轻,古人讵必皆无成。杜陵四十始献赋,当时颇遭俗子淩。
脱身锦里拾橡栗,长镵短褐徒悲鸣。达夫青云本自致,高牙大纛悬长城。
呜呼后世两寂寞,惟有只字留其名。我今四旬汝五十二,子之年巧相值。
焉知异代无子云,未信东山少安石。男儿致身苦不蚤,发短心长恨何及。
我歌杜陵念已灰,汝效达夫志当立。不见宁越师诸侯,努力馀年莫轻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