饶相(一五一二 — 一五九一),字志尹,号三溪。大埔人。明世宗嘉靖十四年(一五三五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晋户部员外郎,监山东、河南漕运。二十二年,以诖误谪无为州判官,署州事。二十四年调任兖州判官,迁淮阳郡丞。二十八年,擢南昌知府。三十二年,升饶州兵备、江西按察副使。寻乞归养,家居三十馀年,卒。著有《三溪先生文集》。清康熙《潮州府志》卷九上、清乾隆修《潮州府志》卷二八有传。
赋招魂九辩,一尊酒,与谁同。对零落栖迟,兴亡离合,此意何穷。
匆匆。百年世事,意功名、都在黑头公。乔木萧萧故国,孤鸿澹澹长空。
门前花柳又春风。醉眼眩青红。问造物何心,村箫社鼓,奔走儿童。
天东。故人好在,莫生平、豪气减元龙。梦到琅邪台上,依然湖海沉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