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法成(一○七一~一一二八),俗姓潘,秀州嘉兴(今属浙江)人。祝发后于吴兴金山广法院事本觉法真守一禅师,后十九年至随州大洪山师芙蓉道楷禅师。徽宗大观元年(一一○七)传法香山,政和二年(一一一二),住持汴京净因禅院,后住镇江焦山普济禅院,晚归广法禅院。为青原下十二世,芙蓉道楷禅师法嗣。高宗建炎二年卒,年五十八。事见《北山集》卷三二《宋故焦山长老普證大师塔铭》,《嘉泰普灯录》卷五、《五灯会元》卷一四有传。今录诗八首。
三月六日天微和,博士水亭乘醉过。主人解衣即沽酒,外史扣壶能啸歌。
歌残夜久星移换,新月苍苍捲罗幔。万事空嗟白发新,一壶共对清尊满。
子有园林东海浔,十载校书甘陆沈。平生独抱饮水节,有时或赋还山吟。
高斋宴坐探玄默,时辈狂驰交不得。自分绨袍比草青,直将富贵轻云白。
予本南宫淡荡人,与君交谊最相亲。相逢且尽杯中物,遥忆风流席上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