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君性我所谙,我心君所知。凡我之所短,君亦时有之。
谋事恨太锐,临断恨太迟。持论恨太高,徇俗恨太卑。
人道自近始,贫富理不齐。君自不得饱,欲疗何人饥。
乞醯乞诸邻,圣哲有明讥。被发救乡人,智者所不为。
且如与人交,交有非所宜。白黑不复择,豁豁倾心脾。
汎爱岂不可,后悔终自贻。又如与人言,宁复无失辞。
刺口论成败,白眼谈歌诗。世故彀黄閒,能不发其机。
闻君作损斋,似觉豪华非。惩忿与窒欲,百年有良规。
与子各努力,岁晚以为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