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大云山中泉一注,东湖先生读书处。先生胸次迥出尘,山中草木皆真趣。
读书岂徒事铅椠,匡时事业于兹具。试出绪馀售于人,要使苍生尽陶铸。
平生苦节甘若饴,妻子不免于寒饥。遇事直前无顾忌,终遭坎坷蹈危机。
达生委命宁自悔,万里生还天所遗。山中茅屋依然在,洞云江月与心期。
湖田荒秽方料理,诏书南下君复起。百年此道亦何心,乘流则行坎则止。
那因增灶恼行窝,杖底阳春信手过。燕客始知燃桂易,牛山宁假负薪多。
非时解熟熊蹯火,不断能翻蟹眼波。为问群歌白石烂,干汤尔意竟如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