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君以宫唱。宽大而谟明。臣以商应。闻义则可行。有熊为政。访道于容成。
殷汤受命。委任于阿衡。忠其敬事。有罪不逃刑。诵其箴谏。言之无隐情。
有刚有断。四方可以宁。既颂既雅。天下乃升平。专精一致。金石为之开。
动其两心。妻子恩情乖。苟利社稷。无有不尽怀。昊天降佑。元首唯康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