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穆穆令妹,有德有言。才丽汉班,明朗楚樊。默识若记,下笔成篇。
行显中闺,名播八蕃。以兰之芳,以膏之明。永去骨肉,内充紫庭。
至情至念,惟父惟兄。悲其生离,泣下交颈。桓山之鸟,四子同巢。
将飞将散,悲鸣忉忉。惟彼禽鸟,犹有号咷。况我同生,载忧载劳。
将离将别,置酒中堂。衔杯不饮,涕洟纵横。会日何短,隔日何长。
仰瞻曜灵,爱此寸光。何以为赠,勉以列图。何以为诫,申以诗书。
去去在近,上下欷歔。含辞满胸,郁愤不舒。燕燕之诗,伫立以泣。
送尔涉涂,涕泗交集。云往雨绝,瞻望弗及。延伫中衢,愊忆呜唈。
既乖既离,驰情仿佛。何寝不梦,何行不想。静言永念,形留神往。
优思成疚,结在精爽。其思伊何,发言流泪。其疢伊何,寤寐惊悸。
咏尔文辞,玩尔手笔。执书当面,聊以永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