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若有人兮倚云端,骖白鹿兮驾鸣鸾。抚长剑兮辉远日,组流缨兮切峨冠。
鼓桂棹兮芳洲,抗兰旌兮莽渚。思搴之兮杜若,将以遗兮下女。
下女兮瑶环,龙矫夭兮鸟间关。叩天公兮雷帝鼓,阻阊阖兮应余以不閒。
膏余车兮秣余马,与子驱兮震之野。望大江兮扬舲,乘波光兮直泻。
蛟何伏兮水中,骥何嘶兮宇下。时不可兮再得,子独奄兮远驾。
石濑兮漩漩,草幕兮芊芊。遮飘风兮末路,揽白日兮长年。
值灵威兮浩荡,莫少缓兮留连。固人命兮有极,独凋朽兮谁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