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恭(1343-? ),字安仲,长乐沙堤人。家贫,少游江湖间,中年隐居七岩山,为樵夫20多年,自号“皆山樵者”。善诗文,与高木秉、陈亮等诸文士唱和,名重一时。诗人王 曾为他作《皆山樵者传》。明永乐二年(1404年),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,敕修《永乐大典》。永乐五年,《永乐大典》修成,王恭试诗高第,授翰林典籍。不久,辞官返里。王恭作诗,才思敏捷,下笔千言立就,诗风多凄婉,隐喻颇深。为闽中十才子之一,著有《白云樵集》四卷,《草泽狂歌》五卷及《风台清啸》等。
李唐韩吏部,矫矫文宗师。立言作诸箴,励世亦自规。
游箴警惰废,事业终光辉。言箴慎嗫嗫,张口触祸机。
行箴死所守,于义无乖违。好恶不悖理,戒或私是非。
知名惧浮实,动主嫌怨随。五者日践履,要以君子归。
与可知道粹,期至严奥窥。诵已记所志,砻石镌其辞。
俾之揭堂上,使后亦忽隳。夫人贵且富,非得强自为。
入贤去不肖,在己不在时。希韩亦韩徒,中道无已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