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春情谁不忸。只风流输他,恨他元九。卅韵诗心,属人家儿女,于卿何有。
动色讥弹,窥隐曲却,阴消受。一卷西厢,仗此流传,是真非偶。
旧事红楼记否。说倾国倾城,被人欺负。深锁幽闺,总因梦生缘,万般厮守。
还让词家,消魂在、微云抹后。谁把小红偷去,暗香石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