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烟雨敛江色,江水大于杯。篷窗一枕霄梦,忽忽到无怀。苦被江头新涨,推起天涯倦客,万里片帆开。收用到我辈,天下岂无才。
路漫漫,行又止,信还猜。渊鱼得失有分,须载月明回。寄语鹤山亲友,若访吾庐花柳,为我扫烟埃。去去党无辱,振袂早归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