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毕髯奇男子,未识已心与。献策进英殿,脱略独豪举。
二年襄阳幕,归舟岘山渚。同事三日留,时时作险语。
隆准帝王孙,萧然好风度。诗书百万卷,胸中莽回互。
平生苏惠州,气概颇自许。人生艰难际,政可观去处。
二子经济才,用之则为虎。髯公且为客,王孙且为主。
明朝各天涯,歌眉为谁妩。柁师挽舟去,回首空南浦。
莫笑参军强,参军定强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