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结束溯都门,欢言瞻上东。宿舂不成装,徒御殊匆匆。
倾城千万人,髫稚随老翁。揽袪强我留,路隘马不通。
志微术无多,举动非材雄。畦隧不知拙,雕朽宁谓工。
尚怜畎亩民,欲使衣食充。吏课才第六,名品出下中。
岂期此邦人,念我如豳风。竟惭不赫赫,用底书成功。
人事非有常,物变何必终。移是趣日新,应谐犹不穷。
耻为坚白辩,判别僻与衷。由是知命来,但觉心源空。
思君天材异,汗血流骠骢。定交既非晚,接武昆瀛蓬。
岁月使人惊,冠带昔儿童。别离过三秋,会合今复同。
新诗思何深,清月醒困蒙。相哀蹇无成,为客谢诸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