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赞(一六一一—一六八六),字在犙。新会人。俗姓朱。明思宗崇祯六年(一六三三),初入肇庆鼎湖莲花洞,翌年礼栖壑于蒲涧,剃染受具。以己事未明,遂度岭而北,遍参诸方。后归鼎湖,为二代住持,号草堂和尚。著有《木人剩稿》等百馀卷。清光绪《广州府志》卷一四一有传。
玉皇殿阁微凉,看公重试薰风手。高门画戟,桐阴阁道,青青如旧。兰佩空芳,蛾眉谁妒,无言搔首。甚年年却有,呼韩塞上,人争问、公安否。
金印明年如斗。向中州、锦衣行昼。依然盛事,貂蝉前后,凤麟飞走。富贵浮云,我评轩冕,不如杯酒。待从公,痛饮岁,伴庄椿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