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河流决崑崙,微禹其为鱼。
龙门虽已凿,犀栧孰可踰。
老翁被发鬓如丝,临流欲渡将何之。
妪止翁留翁勿渡,翁不妪从舍之去。
中流凭一壶,意谓千金俱。
一壶势莫支,千金沦其躯。
壶兮壶兮翁之{左祟右},鼍吼鲸吞方得意。
曲终哀怨写箜篌,邻女为君双堕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