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荆公宰吾鄞,学校振士风。石台足师表,楼王皆儒宗。
留心及水利,经游详记中。旱涝切民瘼,往返劳行踪。
当时青苗法,实惠遍村农。一旦秉钧轴,方期恢前功。
任使非其人,海内滋怨恫。近世行社仓,藉口师徽公。
良法鲜美意,流弊又安穷。社仓与青苗,得失将毋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