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二一四~一二九七),字谦之,一字子微,号本堂,晚年号嵩溪遗耄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寄籍奉化。理宗宝祐四年(一二五六)进士,调监饶州商税。景定元年(一二六○),为白鹭书院山长,知安福县。
天生蒸民,有觉其性。阴阳肇判,含元达顺。琴瑟载咏,蘋蘩攸司。
夙夜用敬,犹惧或亏。无曰深闺,莫余云觌。淑慝在躬,指视暗室。
维椒与兰,植于中田。我思君子,淑慎寒渊。
先民有言,言不出阃。牝鸡之晨,厥家用损。节以应佩,琴以和神。
词苟或费,宁默而存。勿尚尔舌,寸心是弛。既悔而追,不胫千里。
嗟嗟愚盲,慎其德间。鹦鹉多言,只名文禽。
纻纩在笥,焕乎有烂。凄其以风,滋我永叹。维织与纴,为坊厥心。
舍业而嬉,淫慝相寻。野有络纬,振迅其翼。尔安用媮,微羽所疾。
虽有孔翠,不如春蚕。之子纂组,不如布缣。
冀妻如宾,孟光举案。夫岂矫情,偷惰斯远。啼眉折腰,邦国之妖。
彼昏罔知,反以用骄。幽闲贞静,曰配君子。载色载笑,若佐之史。
敬而能和,穆如清风。修身准此,维以令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