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42)阆州人。为岳家军前军统制、同提举一行事务。高宗绍兴四年,参加收复襄汉六郡战役,攻取郢州后,与徐庆、牛皋等进克随州,又和王贵等大败金将刘合孛堇及伪齐将李成数万联军,复邓州。十年,从岳飞北伐,领兵夺据颍昌府、淮宁府。郾城大战后,引军攻拔临颍,并与徐庆等在临颍附近再破金兵。以战功官居观察使。十一年,岳飞罢兵权,改任鄂州大军副都统制。秦桧、张俊使军人王俊诬告其策划为岳飞收回军权,与岳云同时被捕。在狱中被拷掠至体无完肤,终不伏罪,遂与岳氏父子并遭杀害。
有客晨叩门,劝我浚新泉。适当连雨天,工暇土脉匀。
发石玉已喷,除壤榻自陈。布列象斗极,可以坐七贤。
尹公几中尊,次左湛子焉。邓子居右方,方君左临渊。
甘也接邓膝,南上秩有伦。馀二若有待,不备惟其人。
清如此泉者,来居无厚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