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淮之水,去悠悠,公逝矣,不我留。乘云至帝乡,上挟飞仙游。
俯视下土方,孰轸苍生忧。万金不惜济穷匮,古亦罕见今无俦。
淮之水,波湜湜,入人深,公之德。身荣章服维民则,子登甲科务学殖,夭之报施宁有极。
淮之水,流无已,公之名,垂后世。高风杳邈徒仰止,呜呼九原安得起,一为哀歌歌义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