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27—1103)成都人,字元钧,号净德。仁宗皇祐间进士。神宗熙宁三年举制科,对策枚数王安石新法之过,出通判蜀州。哲宗元祐初,擢殿中侍御史,首上邪正之辨,劾新党蔡确、韩缜、张璪、章惇等。累迁中书舍人,进给事中。哲宗亲政,知陈州。坐元祐党夺职,责衡州居住。徽宗立,复集贤殿修撰、知梓州,致仕。有《净德集》。
番黎素无知,浑噩近太古。祇为巧伪引,讼争亦肆侮。
睚眦动杀机,其心将莫禦。所幸弗联属,社社自愚鲁。
太上用夏变,衣冠与居处。使彼忘为番,齐民消党羽。
其次俾畏威,罔敢生乖迕。无虐无令傲,服劳安作苦。
恩胜即乱阶,煦嘘鼠为虎。所以王道平,不为矫枉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