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19—1388)元明间常州府江阴人,字原吉。元至正中,作《河清颂》,台臣荐之,称疾辞。避乱于淞之青龙江,再迁上海乌泥泾,筑草堂以居,自号最闲园丁。辞张士诚征辟,而为之划策,使降元以拒朱氏。明洪武十五年以文学录用,有司敦迫上道,坚卧不起。自称席帽山人。诗多怀古伤今,于张氏之亡,颇多感慨。有《梧溪诗集》七卷,记载元、明之际人才国事,多史家所未备。
人法地天,道法自然。黄帝遗玄,象罔得焉。如髣如髴,行于万物。
刳心以乞,虚而不屈。漻乎其清,金石考鸣。冥我独情,世耳群惊。
为众父父,忘其族祖。为三祝主,未闻多苦。子高就耕,丈人依圃。
兄尧未甘,况复侯禹。嗟彼全人,体性抱神。标枝野鹿,为浑沌邻。
愧尔波民,道谀终身。尊严世俗,逾于君亲。合譬辞饰,以天下惑。
厉夜生子,取火宜亟。谁为尔贼,臭味声色。内盈栅柴,外重缴纆。
交臂历指,安可为得。苟非天德,休言帝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