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听江城落叶,又砧杵、乱哀蝉。甚精爽销磨,香缯曳影,蕙帐凝烟。
还怜。新洲老去,误笼鹦几度唤婵娟。漫道逢人意绪,归来费泪鸾笺。
银蟾。低户照无眠。旧恨总难捐。怅极目征程,刀环梦断,翠袖寒添。
他年。相期素约,共名山灯火伴吟编。应是金钿愿稳,玉箫重话前缘。
袖中携得新诗,今朝来祝吾师寿。吾师何似,一生清净,淡然笃守。丹骨通明,霜髯潇洒,竹坚松瘦。更不须展放,寿星图画,自是个,希夷叟。忿欲贪痴那有。把玄关近来参透。黄芽白雪,玉炉金鼎,龙蟠虎走。九转功成,不妨笑傲,人间长久。待从师杖屦,八千余岁,肯相容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