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君不见富家翁,昔时贫贱谁比数。一朝金多结豪贵,
万事胜人健如虎。子孙成长满眼前,妻能管弦妾能舞。
自矜一朝忽如此,却笑傍人独悲苦。东邻少年安所如,
席门穷巷出无车。有才不肯学干谒,何用年年空读书。
长安少年不少钱,能骑骏马鸣金鞭。五侯相逢大道边,
美人弦管争留连。黄金如斗不敢惜,片言如山莫弃捐。
安知憔悴读书者,暮宿虚台私自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