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片云不堕,簇轻鳞飞,作溪边凉雨。高馆得来,秋气早、听入菰蒲深处。
瘦蝶寻阴,老鱼吹沫,鹭濯䙰褷羽。澄波天镜,断烟移挂芳树。
几度看褪红衣,沙明渚浅,谁唤兰桡去。怪底亭亭开晼晚,留伴金风无主。
酒碧裁筒,茗香浥露,大好销烦暑。西峰林罅,翠鬟新沐如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