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正欲登临,何处好、登临眺望。君约我、今朝携酒,古台同上。风静秋郊浑似洗,碧空淡覆玻璃盎。夕照外、渺渺万遥山,开青嶂。
龙山事,空追想。风流会,今安往。我劝君一杯,为君高唱。今日谋欢真雅胜,休辞痛饮葡萄浪。纵黄花、明日未凋零,非佳赏。
苕溪不遇,却相逢、在白苎城边。一见飞扬跋扈,挥洒乱云烟。
暂学韩康卖药,知通人、游戏本相兼。看白狼选胜,赤乌吊古,落叶句尤妍。
不浅莼鲈逸兴,趁秋光、独泛淀湖船。与尔樽前慷慨,心事两相怜。
寄语吾家双伯氏,溪山何处数流年。此时只合,高歌痛饮落花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