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生理厌漂荡,三年若栖苴。春深感松柏,流涕望京华。
谁言数舍近,局滞成天涯。鬓色新二毛,怅然空复嗟。
明侯平生意,虽远不云遐。叩君金玉音,眷我需于沙。
旭日明清川,扁舟问贫家。虽非方外游,此亦海上槎。
尽日庇短篷,不惭负舍蜗。愧君济川才,引领隔云霞。
何由一乘兴,世累纷如麻。
江山总是伤心地,春来怕骑骄马。少日情怀,久如死月,才向天边生霸。
华年可借。拚流落东吴,妓阑僧社。频感词仙,飘零泪墨酒痕写。
苏台柳酣花冶。便红襟白项,乌燕都雅。病榻光阴,欢场影事,赚得香桃一把。
客何为者。听恩怨吹多,玉箫声哑。水阁挑灯,待君同夜话。
临安萃英彦,太邱名德纯。继美有元方,干略尤超伦。
三十客诸侯,借箸饶经纶。北征历辽沈,南游及汉岷。
中间赋归来,铃阁岸纶巾。时政如乱丝,攘臂言维新。
通识贯本末,守道弥龂龂。不闻唯与阿,当仁志必伸。
陵谷倏迁变,云雷郁艰屯。慷慨为时出,此愿康斯民。
季龙虽枭桀,狎如海鸥驯。记室筦枢要,中书佐衡钧。
谋断房与杜,兼之在一身。宇内稍稍靖,岂非赖得人。
卓然见几早,为牺避逡巡。聊借朝市隐,坐观蛮触狺。
怡情寄古癖,鉴别祛伪珉。得鼎字能辨,拜石轩隐嶙。
录凭欧赵续,笔效倪黄皴。翠缃间玉轴,吉云辟嚣尘。
自于世味外,盎为太和春。走也初订交,守郡圣湖滨。
宓贱治有赖,展禽黜乃频。邦人不我弃,弥愧相知真。
侵寻衰朽逼,孤负汲引谆。史局久接席,谈宴意逾亲。
常以猪肝累,绸缪代馈贫。孟陬逢览揆,介觞随众宾。
愿及君未老,大匡挽沈沦。手造华胥世,身拥琅嬛珍。
绿野营新筑,湖山傍清粼。商周迄宋元,瑰宝充牣陈。
再添大衍算,金石寿与均。此乐靡涯涘,不可计由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