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]字不详,本扬州人,后寓居海盐,李正民之子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孝宗乾道中前后在世。工诗。历知温州、藤州。其馀事迹均不详。洪著有文集二十卷,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,《四库总目》不及十之三四。其诗时露警秀,七律尤工。
儒之宫兮千柱眈如,峨冠绮袂兮群而趋。
食焉稻鱼兮隶焉诗书,我侈其成兮绎其初。
诲掖之孔敏兮築兴之不徐,偾於昔焕於今兮繄百年其有待。
企三贤而相攸兮遗躅未沫,匪若人之良茂兮吾将奚赖。
芹波摇日兮槐阴转午,一尘不栖兮重廊邃宇。
执经前兮仪仪而訏訏,君颜舒舒兮而究而语。
有粹其文兮有觌其古,风舞雩兮步趋绳矩。
鄙人留眼兮夫也接前人之武,人今翩鸿兮与南翔。
云气蓬瀛兮观虚皇,膏馥沾被兮淮之乡,
君之惠兮乡之人不可忘。